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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1年世界艾滋病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1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为了进一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城区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方案》,策动社会各界自动参加防治工作,关爱艾滋病病毒传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清除鄙视。为了提高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在今年11月20日—2011年12月1日我院集中开展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从11月20日至12月1日各门诊诊室发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艾滋病完全可以预防,为了自己和家人做出您的明智选择”。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门诊候诊大厅设立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咨询台。

通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人们艾滋病防治防治知识,增加艾滋病防治意识,对艾滋病防治有正确认识。使人们能了解艾滋病,正视艾滋病,关注艾滋病,关爱艾滋病患者。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836份,提供咨询38人次。

【篇二: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止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和《关于开展中国儿童青少年预防艾滋病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发[2006]54号)的要求,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预防艾滋,共建美好校园”——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目的向在校学生传播预防艾滋病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增强预防艾滋病的技能,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和正确的性道德观,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大学生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表率。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原则。

(二)坚持贴近学生实际,突出公安特色,注重活动实效的原则。

(三)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原则。

四、活动内容

(一)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纳入学生入学教育内容。通过开办专题讲座、发放健康处方、放映专题片、参观专题展览等形式使学生了解艾滋病疫情形势、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初步树立起预防艾滋病的意识。

(二)招募大学生防治艾滋病宣传志愿者。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募志愿者,激发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热情,增加大学生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实践经验,使之成为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和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

(三)认真组织大学生防治艾滋病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学生充分了解艾滋病的危害、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生殖健康知识,树立责任感和正确的性道德观,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同伴宣传教育的技能。

1、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印发的《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的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大纲和讲义。

2、建立教学培训师资团队。选派本校富有教学培训能力和组织能力的教师进行授课,同时,聘请省艾防办、省(市)疾控中心及省健康教育所的专家座位客座教师前来授课,以提高教学、培训的层次和质量。

3、在教育培训的形式上,全部使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引入当今教学培训中广泛使用的参与式教学方法,力求师生互动、形式活泼,确保培训效果。

(四)大力开展同伴教育,使教育效果覆盖全校学生。在培训志愿者的基础上,组织志愿者面向在校学生深入开展“面对面”的同伴宣传教育活动,扩展教育效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

(五)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公安民警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广大学生应对艾滋病职业暴露的知识和技能,有效防止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危害,为从事公安工作奠定基础。

(六)组织志愿者开展“三进”等社会实践活动。以志愿者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送禁毒防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并在寒暑假组织志愿者就近开展以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活动经费开展本项活动由学校列出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和保障,此外,学校还将积极争取各种形式的项目资金的资助。

六、职责分工

(一)治安保卫系负责制定总体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大纲和讲义,组织选派培训师资和外请教师。

(二)校团委、学生处负责志愿者的选拔、注册和队伍建设工作,以及培训的组织工作。

(三)后勤处负责培训和活动的经费、器材和车辆保障工作。

(四)政治处负责培训和活动的宣传报道,积累过程资料。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艾滋,共建美好校园”——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作为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止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和《关于开展中国青儿童少年预防艾滋病活动的通知》重要措施,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统一安排,个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沟通,密切配合,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在稳步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通过本校《学报》、《山西警专报》、《警专青年》以及有关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扩大对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报道和宣传,扩大我校此项工作的影响面和社会成效。

(三)突出特色,讲究实效。按照“贴近学生实际,突出公安特色,注重活动实效”的原则,在活动中发挥主动性、创造性,逐步形成艾防教育与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相结合,艾防教育与禁毒教育相结合,艾防教育与生活技能教育相结合,艾防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艾防教育与公安专业特点和行业特点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四)建立队伍,服务社会。通过大学生防艾志愿者的选拔、培训和活动,实行一届传一届、一届带一届的方式,建立一支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不仅在校内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还要走向社会,大力开展“三进”行动,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

(五)及时总结,认真督导。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信息,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志愿者进行表彰。同时,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认真督导,确保活动的有效进行。

【篇三:内蒙防控艾滋病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实施方案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康行为,共同预防控制艾滋病,根据《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方案》,制定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艾滋病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06年底,全区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5%以上,在农村牧区达到55%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建筑工地农民工人群中达到65%以上;在学校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95%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控制艾滋病以宣传教育为主,宣传教育以经常性为主;

(二)突出宣传教育内容的科学性、普及性和政策性;

(三)重点人群以普及知识为主,高危人群干预措施和普及知识相结合;

(四)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与重要时段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

三、具体措施

(一)媒体宣传教育工作

1、自治区和盟市级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在黄金时间和主要频道播出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节目或公益广告,保证每周播出不少于2次。旗县级电视台(差转台)要利用播放宣传教育光盘等形式开展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每周宣传次数不少于1次。自治区广电局对各盟市和旗县电台电视台提出要求和部署,节目内容和相关材料由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提供。

2、自治区主要报纸要定期刊登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文章或公益广告,每月不得少于2期次。

3、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在《北方新报》举办一期《艾滋病防治条例》及相关知识的有奖知识竞赛,《北方新报》免费提供版面。

4、3-4月份,在内蒙古电视台《今日观察》栏目制作一期以艾滋病防治为主题的专题节目。

5、在内蒙古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制作蒙古语艾滋病宣传教育节目,扩大受众范围。

6、在5月8日“无偿献血日”、6月26日“世界禁毒日”和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开展专题性宣传和专访活动,由广电部门负责报道。

(二)社区、农村牧区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农村牧区基层宣传网络建设和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艾滋病宣传普及率和覆盖率;自治区卫生部门提供宣传材料和相关知识内容,制作适合农村牧区和少数民族语言的知识手册和宣传材料。

1、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的内容。到2006年底,每个社区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此项工作由妇联组织落实。

2、利用有线广播等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到2006年底,每个乡镇广播站有1套录音材料,每周广播1次以上。此项工作由各地苏木(乡镇)政府组织落实。

3、村村发放宣传材料和粉刷宣传标语。到2006年底,行政村有粉刷的标语口号,农村牧区达到每户一册宣传材料。此项工作由各地苏木(乡镇)政府组织完成。

(三)学校宣传教育工作

1、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要高度重视艾滋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要将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师资、有课时、有检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接受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

2、对上述学校校医和担任健康教育的任课教师进行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培训。此项工作由所在地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3、上述学校图书馆、阅览室配备一定数量的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读物;由卫生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材料。

4、上述学校应在新生入学时发放预防艾滋病宣传材料。学校校园宣传栏中要设有专门的宣传园地,内容定期更新。建有校园网络的学校,要在校园网中设置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栏目。各大中专院校组织学校内社团组织积极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以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并在学校建立志愿者队伍,组织进行艾滋病志愿者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大中专院校在5月8日“无偿献血日”、6月26日“世界禁毒日”和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集中在学校进行宣传活动。

5、在全区各高等院校开展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卫生部门提供调查表和技术支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学校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经营性娱乐服务场所宣传教育工作

1、对娱乐场所经营者进行至少一次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此项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落实。

2、在经营性娱乐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在方便顾客自取的地方放置宣传材料。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组织完成。

(五)职工、青少年、妇女和高危行为人群宣传教育工作

1、在企事业单位职工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纳入职工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制定培训计划。到2006年底,职工培训率达到70%以上。在大中型企业中设立宣传栏,职工文化俱乐部开展艾滋病防治专题讲座,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此项工作由工会组织完成。

2、积极做好进城务工青年,特别是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知晓率力争达到65%以上。此项工作见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3、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每个乡、村建立一支青年志愿者宣传教育小分队,开展“青春红丝带”、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此项工作由团委组织落实。

4、结合“女性素质工作”,以“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为主题,在示范区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14岁至49岁的妇女开展面对面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此项工作由妇女联合会组织完成。5、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结合生殖健康教育,在育龄妇女中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此项工作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落实。

6、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宣传橱窗,性病门诊或性病诊疗专门机构,对就诊者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组织落实。

7、在星级饭店/宾馆的大堂、招待所和旅店服务台设置顾客自取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材料。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组织完成。

(六)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工作

1、在各类交通工具内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有条件的可利用广播等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2、在民用航空航站楼、铁路火车站候车厅(室)、长途汽车站候车厅(室)放置供旅客自取宣传资料。有电子显示屏的候机/车厅(室),定期播放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和宣传节目。此项工作由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组织完成。

3、在民用机场、铁路醒目位置设置户外公益广告牌或宣传专栏,定期更新。此项工作由民航、铁路部门组织配合完成。

(七)大中城市主要路段公益广告牌建设在盟市、旗县所在地主要路段的醒目位置,设立防治艾滋病的大型公益广告牌。在旗县级以上所在地人群集中的地方(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设立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科普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此项工作由盟市、旗县政府组织落实。

(八)羁押、收教场所宣传教育工作对收教所、强戒所、劳教所、监狱等羁押收容场所的监管民警和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培训;为羁押人员提供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咨询服务;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羁押人员特点,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此项工作由公安、司法部门组织落实。

【篇四:艾滋病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艾滋病是当今世界三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世界卫生组织把每年的12月1日定为世界艾滋病日,以号召国际社会、各国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负起责任,履行在同艾滋病斗争中作出承诺,充分发挥全社会的作用,采取有力行动,战胜艾滋病。今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桂防艾办“2011”68号文件要求,为了普及我县人民群众的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防治工作的认识,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宣传国家艾滋病相关政策和艾滋病防治知识,扩大艾滋病预防、防治、关怀和支持的覆盖面,倡导全社会积极行动,消除歧视,关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以及推动艾滋病防治措施全面、深入落实,有效遏制艾滋病在我县的传播和蔓延,确保我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1日至12月6日。

四、宣传活动地点

县城区东棚路、凤凰路中段(东棚路与云峰路之间)及各乡镇农贸市场。

五、参与部门

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住建局、县计生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县文体局、县广电局、市场服务中心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2011年12月1日,上午10时在县城区东棚路开展多部门联合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发放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活动现场搭建展台组织山歌对唱,唱响宣传日活动主题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邀请4名群众山歌手(男2女2)对唱防艾山歌,宣传防艾知识,以提高宣传效果。

(二)2011年11月30日至2010年12月6日,在凤山电视台播放防艾宣传片(片长一分钟,每天至少播放两次)。

(三)2011年12月1~5日,县广播电视局在文体广场播放防艾宣传片及电影。

(四)2011年12月1~6日,各乡(镇)在逢当地圩日当天,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当地卫生院等有关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到现场参加活动。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凤山县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献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张乔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少美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韦竞程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鑫县卫生局局长

牙祖天县教育局局长

罗腾龙县司法局局长

韦联浩县文体局局长

罗洁县计生局局长

黄盛教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罗敏县工商局局长

肖福师县住建局局长

张寿远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罗明稳团县委书记

彭玉珍县妇联主席

龙永领县公安局副局长

韩显灵县卫生局副局长

龙超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防艾办,办公室主任由韩显灵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龙超年同志兼任,工作人员:陈慧珍、龙永南、陈伯丞、黄春华。

职责:1.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2.组织、协调各部门参与世界艾滋病宣传活动的宣传工作;3.制作和印刷有关宣传材料;

4.收集、报送有关数据和总结。

(二)明确责任

1、县卫生局负责制作活动现场横幅;组织有关防治艾滋病的专家、医疗卫生单位、艾滋病项目办及各干预平台到现场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发放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资料。

2、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活动主题的组织策划,活动现场展台的搭建,具体由县CDC承办。

3、县文化局负责提供活动现场所需的音响设备和器材。

4、县广电局配合县防艾办在电视台播放防艾知识宣传片,派出记者对活动进行录摄及报道宣传。

5、县公安局负责活动场地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车辆来往秩序以及毒品知识方面的宣传。

6、县住建局负责协调落实12月1日当日的活动场地,并做好场地布置工作。

7、县司法局、县计生局、县妇联、团县委派出人员参加现场宣传活动。

8、县教育局负责督导高级中学和普通中学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对在校师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开设课堂或讲座,组织版报评比活动等学生容易接受与理解的宣传活动。

9、县文体局组织协调县艺术团排演节目以及宣传电影播放工作。

八、相关要求

1、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安排2个工作人员参加活动,并结合本部门的在艾滋病攻坚工程中的职责,制作有关预防艾滋病宣传板报一版,在12.1当天统一拿到活动现场展出。

2、各部门和单位宣传活动结束后,将2011年艾滋病宣传活动总结于2011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报县防艾办(设在县卫生局,电话:6812225,电子邮箱:XXXX),由防艾办汇总后按时上报市防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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