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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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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突然心血来潮到郑州看一个我特要好的朋友,那天阴天,很冷,风像刀子一样打在脸上,冻的人直打啰嗦,而我这个外校学生跟着一个看起来似乎不太有出息的校内学生像游荡的野鬼一样找不到地方落脚,最终的结果自然而然的导致了作为当时人的我俩无法叙旧。不知怎么回事脑袋突然开窍的她提议要不我们去图书馆吧!那里暖和,就是有一条不可以说话!反正都是文化人,也不至于那么难熬!于是我跟着我以为此时最要好最可以依靠的朋友基本上饶了某个建筑物一圈,来到了她们学校的临时图书馆,其间冻死人不偿命的艰辛真是用语言无法言喻!

说实话,她们的临时图书馆并不如我想象的那般简陋,反而就我私人而言还是十分的上档次,毕竟,暖气真真不是唬人的!如大多数刚入校的学生一样,我们一进去便奔向了小说专区,而此时不知是不是上天老爷垂怜,书架的旁边恰好有一个座位,作为客人而言我的确不好意思把座位让给一个大冷天的陪我出来瞎转悠的人,作为主人而言她也不好意思跟一个冒着天寒地冻跑来找她玩的人计较,于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座位就归我了。

坐在椅子上,我便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边瞄两眼旁边找书的某个丑姑娘边掏出手机研究一下一会我要回去的路线。我刚查好回去要乘坐的公交路线,便瞥到书架的前方角落里放着泛黄的书《一场风花雪月的事》。书是很老的那种,可能是年份久了翻看的人也多了吧,书的本身带着经年累月的沧桑感而变得十分厚重,淡淡的灰尘累积在书的封面上发出一道道泛黄的纹理,就像是被火烧焦的纸屑所携带的那种特有的焦黄。经不住好奇心的驱使,我小心翼翼的拿出这本看起来十分古感的书,是海岩写的,就是那个不小心看了几本在书摊上买的烂书然后发现烂得连他自己写写也不会比它更烂,于是贸然动笔走入写作这条不归路至今还十分有影响力的作家海岩。

粗略地看了一下书的出版信息,97年出版的,确实有些年头了,出了图书馆的大门你很难再找到岁数这么大气场这么强名字这么吸引人的书了。而那年恰巧是香港回归的年份,而本书所要讲述的故事也正与香港这个繁华的大都市有关,因为书的男主角就是这样一个来自香港涉世未深却一直被家族默默保护的黑帮老大的弟弟——潘小伟。

这个故事开始于一把罕见的意大利小提琴,据说这把十七世纪的纳希尼小提琴在中国乃至全亚洲也就这么一把,所以小提琴刚一丢失就受到了上级的高度重视,并设置了专案组,但专案组调查了很久并没有得到什么重要线索,于是案子不得不放置下来。而这时次潘小伟的大陆之行给这个沉默多年的案件带来了曙光,他正是奉哥哥之命来大陆躲避这把小提琴引起的纠纷,或许他不会想到此次大陆之行会让他遇见了不该遇见的人,进而酿成了一场悲剧,更为讽刺的是,悲剧的主角竟是他引以为傲的爱情。

吕月月是个悲剧的存在,也是那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所衍生的牺牲品。她漂亮、美丽、聪明、能干,身边不伐优秀的追求者,却也自私、善变,造就了她戏剧荒诞的人生。她出生在东北的小山村里,母亲是北京知青,父亲是地主的后代——在那个是非不分的年代里,家境不清白所忍受的巧笑怒骂也造就了她不善言笑的性格。她的漂亮,似乎是上天的诅咒,几乎所有厄运的开始都始于那张令人神魂颠倒的脸庞——父亲的去世、同学的诟病、邻居的冷言冷语,都似刀子一般狠狠凌迟着幼小的心灵。大学期间,也免不了同学的疯言疯语,所以她对巧言令色的男生厌恶甚至深恶痛觉。而做了警察之后,母亲陪伴在身边,平凡简单的生活节奏似乎也昭告着老天对她不薄,优秀小伙薛宇的追求也让乏味的生活增加了丝丝色彩。可就是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她的一生——她成了潘氏家族内部利益争斗的牺牲品。

理所当然,为了追回那把价值连城的纳格希尼小提琴,女警吕月月奉命保护香港黑社会头子潘大伟的弟弟潘小伟,因为他是追回这把小提琴的唯一线索。吕月月的聪明漂亮让刚从美国留学归来还带点青涩的潘小伟一见钟情,初出茅庐不谙世事孩子气十足的帅气小伙也成功的勾起了吕月月的好奇心。在频繁的接触中,潘小伟与吕月月渐生互相爱慕之心。潘小伟冒着生命危险接受了吕月月的劝告,答应把小提琴交出来,但唯一的要求是吕月月放下一切跟他去香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人往往都是那么的愚蠢,他们冲动着放下身边的一切去追寻哪怕千万分之一存在的幸福,枉然不顾现实的逼迫与社会批判的目光,因为嘲笑与不懈是他人的,快乐幸福对于当事人来说才是真真存在的。

吕月月一边沉醉于潘小伟给的爱,一边又挣扎于残酷的现实与迷茫的未来,而警察的职责又把她内心的煎熬推向了另一个火炉中,残存的理智迫使她拨通了刑警队的电话。当刑警们赶到,潘大伟惨死于仇家的之手,潘小伟因为吕月月的背叛绝望的自杀了。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反而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吕月月的双重背叛导致她声名狼藉,曾经出生入死的同事对她敬而远之,曾经火热追求她的薛宇对她冰冷相对,曾经喜欢她的上级也对她失望至极。她辞去了警察的职务,却发现自己怀了潘小伟的骨肉,曾经的爱与恨,惭愧与悔恨狠狠地折磨着她,几番挣扎,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这是世间唯一一个可以证明她与潘小伟曾经相爱的证据。现实永远比想象骨感,当吕月月独自一人生下这个孩子时,生活的贫困逼着她不得不抬起头审视自己的生活,如何在诺大的北京城养育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以及留在乡下病痛缠身的母亲。于是,凭着那张蛊惑人心的脸她去了夜总会当陪酒女郎。

与此同时,潘氏家族得知大陆仍有潘家延续的香火,为收回孩子,便以金钱诱骗吕月月带着儿子前去香港。或许,马克思的那句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是永恒不变的真理,香港的物欲横流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把涉世未深的吕月月浸染的淋漓尽致,她从以前的聪明简单的女孩变成了事事挑剔心机深沉的贵妇人。只是,老天从不会莫名其妙的怜爱一个人,种下什么样的因就会结出什么样的果。一年后,吕氏母子惨死于街头,成了潘氏家族内部利益斗争的牺牲品。

读完整本小说,我被这个有点戏剧化的结局震撼到了,说不上是为什么,我好像很久没有因为看了一本小说而这么激动。一场风花雪月的事,风花雪月,终是海市蜃楼,水花镜月一场梦。吕月月与潘小伟都是太过理想化的人,一个是涉世未深孩子气十足黑帮家族的儿子,一个是风花雪月年代的大陆警察,他们的结合注定会被这个时代所湮灭。可他们的爱情又是那样的纯洁美好,以至于忘了开端忘了结局,只剩下意气用事。

书的封面上有一段吕月月的独白:这是我惟一全心全意主动爱过的人呀,我哭叫着他的名字向他爬过去,他突然端起枪对准我,嘴里发出变态的喊叫。我跪在他面前,我看着那对准我胸膛的抖动的枪口·······吕月月是真的爱潘小伟吗?我一直纠结在这个问题中,如果爱,怎么忍心背叛?如果不爱,又怎会愿意舍下一切与他奔向一无所知的未来?为什么又在铅华洗尽之后冒着贫穷的折磨生下他的儿子?可当我看完这段话,我的疑惑瞬间消失了,吕月月比谁都爱潘小伟,只是她从小的生活环境导致了她懦弱却也善变,而同时内心残存的理智逼迫她不得不选择背叛自己深爱的人,她想要安定,可潘小伟给不了她安定。

潘小伟也是个过于理想的人,他讨厌家族的争斗,向往自由的生活,可却摆脱不了来自家族的牵绊,以至于后来卷进了这场纠纷,这也是吕月月背叛他的一个重要原因。他曾经说:我只是崇拜顾城的才华和蔑视钱财权势的生存态度,可说实在的还没想过自己也真的脱离开现代生活·······我的最大的幻想就是带上自己心爱的人,去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这世界四十亿人,我只需要得到一个人的爱,就足够了。

也许,一场风花雪月就是一个故事,谁是故事的开始,谁是故事的结束,最后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这条路,你来过,我记得。

“我真没想到能在九死一生后,还能柳暗花明地躺在一个世界上最美最美的女人怀里,上帝把那些最戏剧性的经历拿来做了我们相爱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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