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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手车骑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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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台三手自行车,广州骑乐多。鸡蛋黄颜色,暴露的铁管部分已被时光风雨锈成暗褐色。真皮的坐垫很适合我,裂了,我用透明胶带包裹一下继续用,就是不愿意换掉。飞轮换过一次,前轮钢圈换过一个,前后轮的内外胎都换了,唯有骨架铮铮,齿轮嶙峋。踩上它还能飞,还能走埂一个准,过坎一个狠,上坡一个劲,下岭一个顺。它常常让我情荡漾,又常常让我心徜徉。

我为它准备了两把铁锁,一把铁链的,一把防盗的。很少用,只是对外宣示主权和爱心罢了。

它是我今生唯一的宠物,但又不是金毛狗那样的宠物。不需要每天每餐备足饭菜伺候,每天梳洗打扮,时时跟在它屁股后面捧接便便;也不需要挂心牵情,时不时地疑心病了丢了什么的。我似乎对它勿需付出些微心情,只需要偶尔给它滴少许废油滋润滋润罢了。你如果不想用它了,随手就放在那里,它便一声不吭地呆在那里,静静地,萌萌哒,守候着它身下的那一小块领地,等待着你的再次光临。

我每天带上它,来回在上班的路上。骑一程,推一程,看一程,而推它的时间居多。人问:“有车为什么不骑而要推呢?”我答:“这是我的宠物,我不遛它,心里就过不去。”“你遛它?是它遛你吧。”我总是笑笑:“谁遛谁都行,只要喜欢。”

我和我的三手货骑乐多在一起已经整十年了,我隐约意识到,我不死,它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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