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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西柏坡读后感】

长途跋涉阻挡不了我们向西柏坡前进的脚步。2008月4月26日,我和同学们怀着无限崇敬和向往,奔赴革命圣地西柏坡,去寻觅革命先辈的足迹,了解共和国建立历史背景,接受革命传统再教育。走进西柏坡,就走进54年前那个激情燃烧岁月,也就是走进一部辉煌、厚重!

西柏坡位于太行山东麓,是滹沱河北岸柏坡岭下一个极为普通的小山村。这个不起眼的村落,在那叱咤风云、瞬息变迁的战争岁月,一下成为全国和世界瞩目的地方。在那之前,经历了千年的风霜雪雨,太行山下的这个小村庄始终在默默无闻中沿袭着农耕的纯朴生活。是一场暴风骤雨式的中国革命,使这片沉寂的土地卷起了滚滚热浪,掀起了巨大的时代波澜,演出了威武雄壮的历史“大剧”:上世纪40年代末,党中央、毛主席转移于此并在这里召开了历时两个月的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宣告彻底废除封建半封建性土地剥削制度,实现中国人民梦寐以求耕者有其田;还组织指挥了震惊中外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从此决定了中国命运;并召开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设计了建立新中国的蓝图和构架。

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的伟大实践,在我党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所蕴含的思想和精神,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西柏坡精神是我党在中国革命的长期斗争中形成的创业精神,是我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是我党历史责任感和庄严使命感的生动体现,是我党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的集中体现。

尽管党中央驻守于西柏坡的时间不长,刘少奇、朱德率领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落户在这里前后不到两年,毛泽东转战于此也只有短暂几月。我们在这里看到的也只是一些泥砖垒砌的平房,简陋得近乎“原始”的家什,清贫而节俭的生活,但中国共产党人在这个偏僻的农村却做出了惊天动地的伟业,雕刻在中国历史年轮上的则是闪烁着时代光芒的深刻痕迹。更可贵的是人们在这里还可以从留存的文字和资料中听到一些巨人曾经发出过的声音,就像先辈们谆谆的历史叮咛,始终萦绕于耳,久久难以磨灭。

在这片故居平房的背后,有幢稍高并大许多的敞屋,原是当年中央机关的大伙房,这就是七届二中全会会址。在这个也是极其简陋的环境中,却揭开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伟大一页。毛泽东用他那巨人般的声音及时地告诫全党,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将成为袭击我们党和革命队伍的主要危险。他形象地比喻,夺取全国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预言式地昭示人们:建立新中国后“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如今传遍大江南北,警示着六千多万中国共产党人“两个务必”,就是在这里响亮地发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些含意隽永、铿锵有力的预示和嘱托,就像茫茫大海中一座闪烁着巨光的灯塔,一下照亮了新的历史航程。

我们在这里看到了,处在历史转折关头,谨慎的领袖们敏锐意识到健康的党内生活,将是永远保持党组织战斗力和革命事业兴旺的“孵化器”。就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经毛泽东倡议,全会作出了称之为“六曰”的规定:“一曰不做寿;二曰不送礼;三曰少敬酒;四曰少拍掌;五曰不以人名作地名;六曰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并列”。这在送礼泛滥、敬酒成风的今天,这些看似平易却饱含深情的历史叮咛,再次显示出了它的深邃和凝重!

1949年3月23日,历史将永远记住这一天,也就是被毛泽东称为进京“赶考”的日子。当年早春西柏坡,满山柏树变得翠绿,村里村外杏花绽放。毛泽东在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后,没睡多久就醒来,用膳后即迈出了进京的历史步伐,他对身边的周恩来及其他人风趣地说:“今天是进京的日子,不睡觉也高兴啊。今天是进京‘赶考’嘛,进京‘赶考’去,精神不好怎么行呀!?”周恩来笑着说:“我们应当都能考及格,不要退回来!”毛泽东斩钉截铁地回应:“退回来就失败了,我们决不当李自成!”这是毛泽东对西柏坡的告别辞,也是一代伟人凝视久远、力盖千钧的历史叮咛!2003年的春天,胡锦涛总书记重游西柏坡,重温了西柏坡的故事、轶闻、伟人的报告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总书记即兴发表了演说,向全党同志发出了牢记“两个务必”的教导。当我们面对胡锦涛总书记在这留下的照片和讲话的文字时,那个关于“进城赶考”的故事,仍然在进行“考试”之中。

当我们离开了西柏坡,坐在飞驰于现代化高速公路的大客车上,同志们陷入了沉思。西柏坡的叮咛,哺育了千千万万具有钢筋铁骨的战士,至今还昂首挺胸地在神州大地战斗着;历史和现实也无情地告诉我们,那些视西柏坡的嘱托为“耳旁风”而背叛事业的匆匆过客们,已经或将被永远钉在历史此文的耻辱柱上。当我们穿越历史的时空,回顾共和国走过的不平坦道路时,深深地感到,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两个务必”,永远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排除万难,不断夺取新的胜利的保证。我们内科全体党员们更要在“赶考”中百考不倒,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祖国的医学事业尽我们的一份微薄之力。

【篇二:《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篇三:《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以美国密西西比河上的圣比得堡镇为背景,描写少年汤姆`索亚和他的顽皮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及汤姆的女友贝基`撒切尔的冒险故事,本书被认为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主人公汤姆聪明又淘气,不屑与平庸的生活,富有冒险精神,用不断的逃学和恶作剧来对枯燥的学校教育循规蹈矩的大人们表示反抗,汤姆虽然调皮,但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候,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却都能挺身而出,显示出他们思想善良的一面。

童年的世界是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是一个调皮耍赖并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代,汤姆`索亚就尽情的享受着这个童年时代。汤姆逃学,不喜欢学校呆板枯燥的教育,并极度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在汤姆看来,牧师除了唠叨以外对人是没有起到一点实际效果的。汤姆故意不回应老师的叫喊,并躲了起来,吃了满嘴的果酱,最后不幸被同学揭发,汤姆却能侥幸逃避了挨打,并揍了那个可恶的告密人。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少年,他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并有一点叛逆,满脑子疯狂的想法。我以为马克`吐温很好的刻画了一个人的美好童年样板。汤姆是具有勇敢的冒险精神的,这让他和几个疯狂的顽皮小伙伴去当上了“海盗”,但他们所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却没有因此而改变,他们当上海盗是因为他们认为海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些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这些头衔所能赋予他们的虚幻的权力,将使他们能够实现他们与生俱来的强烈的正义感。

每一个天真的童年,在其思想精神支柱了都有一个与生俱来的正义感。这使我们的童年对世界的判断标准就只有剩下好和坏了。童年里的故事,你可以是一个调皮任性,经常做恶作剧的人,但在童年正统的价值观中你却不可以去做一个坏人。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在我们的童年游戏中,总是要有好人的角色(比如警察)和坏人的角色(比如小偷),几乎每一个天真的拥有强烈正义感的小家伙们都愿意去扮演那个好人的角色,并为自己所能担当的角色沾沾自喜,有极大的满足感。而那不幸的被选中为担当坏人角色的小家伙可能会耍无赖,拒绝担当坏人这个角色,并要求重新选择角色。也有一些呆木头在被选中做“坏人”后只能自怨自艾了。这些都足以表明在童年世界里正义感是一种多么坚定的人生信仰,正义从来都是童年世界里必须捍卫的东西。这点马克`吐温是坚信不移的。小说中汤姆和哈克目睹了一场血案,但因为害怕,两个都发了誓不说出来。在这里两颗幼小的心灵所遭受的恐惧是难以想象的。为此,汤姆受到了一连串的打击,但始终深埋在其心底的正义感,还是让他受到了良心的折磨。但孩子们的心灵是有其弱小的一面的,直至那件血案开审的时候,汤姆和哈克又重新发了誓不泄露秘密。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了凶手。马克`吐温还是维护了童年孩子的正义感,让汤姆再次成了大英雄。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虽然还只是一个顽皮的捣蛋鬼少年,但是其身上却有着我们可以借鉴学习的优秀品德。他正直,诚实,遇到困难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用于尝试解决问题。他对外界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的,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有欢乐,有梦想。汤姆也有着同龄孩子身上的特点:天真活泼,还爱打架。在呆板的生活中,除了要应付枯燥无味的功课,牧师虚伪的教条,还要躲避姨妈过于严厉的管教。虽然严格的外部教育环境表面上是为了汤姆好,但过多的教条只是作用于抹杀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所以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组成了海盗团,踏上了历险的征程。

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马克`吐温是其笔名,本名是塞缪尔`朗赫思`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尼拔的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艺。当过排字工人,密西西比河水手,南军士兵,还经营过木材业,矿业和出版业,但有效工作是当记者和写作幽默文学。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过程。马克`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汤姆`索亚历险记》被认为是马克`吐温将自己出生地的小镇——汉尼拔连同他自己的“影子”全部带进了作品。

汤姆!汤姆`索亚!这个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鬼,向我们展示了孩子原汁原味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也许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找,能让我们找到的,也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儿时的甜蜜回忆。我相信,一个人的童年即使是艰苦的甚至是多灾多难的,你也可以从苦涩的岁月中回忆起小时候做过的一件半件的傻事。谁没在童年里做过傻事呢?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的。

有人说:童年就像一壶甜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醇,越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索亚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篇四:《繁星》读后感】

冰心及其《繁星春水》冰心出生于1900年,现、当代女作家,儿童文学作家。原名谢婉莹,笔名冰心女士,男士等。原籍福建长乐,生于福州,幼年时代就广泛接触了中国古典小说和译作。1918年入协和女子大学预科,积极参加五四运动。1919年开始发表第一篇小说《两个家庭》,此后,相继发表了《斯人独惟悴》、《去国》等探索人生问题的“问题小说”。同时,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写作无标题的自由体小诗。这些晶莹清丽、轻柔隽逸的小诗,后结集为《繁星》和《春水》出版,被人称为“春水体”。冰心生长在一个优裕而温暖的家庭里,她选择了“思想的”人生作为自己讴歌的对象,因此,母爱、童真和对自然的歌颂就成了冰心作品的主旋律。《繁星》、《春水》的内容,是诗人平时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觉得自己那些三言两语的小杂感里也有着诗的因子,这才整理起来,而成为两本诗集。冰心在当时大约不会想到,她这两本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小诗集的出版,竟会使那么多青年的久已沉默的心弦受到拨动,从而在她的影响下,促使“五四”以来的新诗,进入了一个小诗流行的时代《繁星》、《春水》体现了两大主题:一是纯真的童心;二是圣洁的母爱。主要内容是对母爱、童真及大自然的讴歌。

《繁星》共164首,主要体现纯真的童心。《春水》共182首,主要体现圣洁的母爱。《繁星》《春水》是冰心给我们点燃的一盏爱与美的小桔灯,是人生的一个指向,是一个永恒的渴望,是遥远的一个梦想。《繁星》、《春水》中还有一些歌咏自然的诗篇,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夸猸和渲染,只是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二、我读冰心《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此诗集中,冰心以母爱、童真和对大自然的歌颂为主题。女作家杏林子曾经说过:“除了爱我什么都没有!”的确,当你拥有爱就不需要别的什么东西了,因为你已经拥有了一切。冰心接受着母爱,同时她赞誉母爱,她爱大自然的一切。冰心的诗句,是那样简朴,但是每一个字眼都蕴含着那样深的含义,许多诗句还透入着对母爱的深深的赞誉。从冰心的诗句中,我悟道:一个人爱万物,她(他)是美丽而快乐的;一个人被万物爱着,她(他)过得会安逸舒适。而同时为这两者,她(他)就是快乐的。

“冰心”这个词就是像她的人一般典雅清丽,超凡脱俗,也正如她所写的诗句,在淡淡的优雅的文笔中,还有着许多的哲理。一句“弱小的草呵!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的装点了世界。”告诉我们小草虽然渺小,但世界却需要你的点缀。又一句“青年人,珍重的描写罢,时间正翻着书页,请你着笔。”告诉我们应该珍惜时间,去做该做的,在时间的书上写下你的成绩与辉煌。总之,在冰心的诗句中,我们总能学到很多。读这些小诗,似乎很亲切,因为冰心将大自然中最纯最本色又十分普通的东西用轻淡优雅的诗句表现出来,不加以任何人为的修饰,不添以任何华美的词句,带着一丝温柔的忧悠,或一些深深的内在美:明目下,绿叶如云,白衣如雪。怎样的感人呵!又况是别离之夜。在那娓娓道来的诗句中,满含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是她冰清玉洁之心的再现。读完这本诗集,觉得很美很美,不仅仅是美而美,也有忧而美,悲而美。冰心的诗下,一个多么美的世界!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不知为什么,看了这繁星春水,我的心灵微微触动了一下,也许,这便是感动……

【篇五:《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部名著很早就知道,不过不知道具体的内容,以前,我以为这部书就是个出自女子笔下的爱情故事,同时我还经常把它的名字和我家乡那个】园林混淆,不怕您笑话,在我没读前,我有时候把它的名字当成了“寄啸山庄”,现在,在这俩天内,这个词在我眼前出现了不知道几百次,我想应该再也不会混淆了。

书中的希刺儿子小林顿,我真不知道他怎么就是这样一个孩子?为什么极度地自私、虚伪、而且自幼就是没有半点的人类最宝贵同情心,对待任何人的言行举止只是为了他自己而掩饰,包括对他的表妹,这个曾经一度喜欢他的表妹一味地作为利用的工具。他和他来自画眉山庄的妈妈伊沙贝拉独处了十几年,难道这会令他养成这样的性格吗?我真的很难理解,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性格,而是没法理解这个孩子思想和性格形成的过程,我只觉得这个人物形象有点不够自然。而小凯瑟琳则不同,感觉比较真实,继承了她母亲的自傲、坚强、任性,同时具备她父亲的柔弱的仁爱思想,就不再跟她母亲似的有时会野蛮。凯瑟琳在她那个父亲埃德加死后,在他所结识的人群中,唯有小林顿是她最为亲密的人。即使被逼,她也同意了和这个表弟结婚,她已经没有选择。虽然有个和她同心的耐莉,可是她只是个女仆人,不能给她以依靠,其实她也曾经梦想,小林顿能够奇迹般地和她站一条线。如果真的能够这样,我想笑凯瑟琳即使不继承她父亲财产,同时也被她这个公公希刺压迫着,她也会觉得满足,对于一个存在仁爱之心的女人,幸福的爱情比金钱来的重要。这一点和她的母亲有很大区别,她母亲思想中有一种虚荣,因而常常会主动出击,导致最终迷使自己;而小凯莉能够默默地承受,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反抗,只是时候没有到。

读到后半部,希刺和耐莉或小凯瑟琳的对话和独白,看起来感觉是作者的旁白,因为这些话确实很对,而且切中要害。自从希刺出走并发迹以后,他的思想已经凝固了,就像《挪威的森林》中得直子和木月一样,他总是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不过与不同的是,直子他们采取的是与世无争的放弃,去自残,而希刺是把它自己所受的一切痛苦又倒回去了,因为他的思想中,只有这样才能抚平他那北撕碎的心。也许在旁人看来,导致他心灵被撕碎的原因可以慢慢忽略,但是希刺他做不到,因为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是希刺。

小哈里顿不象他父亲,反倒象是希刺和埃德加的综合,象埃德加一样的羞涩,却没有了希刺的专横;象希刺那样的执著,但又没有了埃德加那般犹柔。小凯莉对哈里顿上进心的嘲笑和讥讽,是她出于她的任性和自傲。她的评价是事实,哈里顿的确没有多少知识,小凯莉这样说符合她的性格,她是不是该这样做?这个问题的讨论对于小说本身已经意义不大,我们来引申到我们的生活中:因为别人的学识低下,就嘲笑他的无知,讥讽他的进取心,这样的态度足取吗?尤其是文化学术界。

到最后几章的时候,小凯莉对哈里顿的态度有所改变,这个变化有点突然,因为前后时间很短,作者没有明示因何产生这样的变化,看着这种变化,感觉有点类似她上一辈,就是她娘凯莉起初对希刺,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伤害了对方,然后又因此而自责,而且还尽办法去补偿。凯莉和希刺不就这样吗?可惜,当时的凯莉和希刺被无情又专横的哥哥恩萧活活分开。而小说到最后的时候,哈里顿和小凯瑟琳的那个无情又专横的希刺,心中的那种的复仇心理已经开始疲惫。其实希刺20多年来的这种无休止的复仇心理,在他所痛恨的恩萧、埃德加死去后逐渐淡薄了,特别是埃德加的去世,画眉和呼啸俩个山庄,他确实得到手了,他已经没有了明确坚定的复仇目标。不过所有这些以后,他依旧那样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他也感到了疲惫。

在这里,我只复制一段原小说的独白,希刺的话:“我那旧日的对头,并没有打败我,现在是我向他们代表人(就是子女)报仇的时候了,我可以这样做,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想再打人,我现在连举手也嫌麻烦。”显然,维持了二十来年的复仇心态已经转变了。在小哈里顿和小凯瑟琳身上,他看到了他和凯瑟琳的影子,他放下了举在空中20多年的手。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看到倒数第2页的时候,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因为我看到书上说,总有乡人说在黑夜中,在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附近,看到了希刺和凯瑟琳并肩走在一起。

在作者艾米莉笔下,一个对爱情怀着无比圣洁的心情的人,面对他失去了这种圣洁以后,他却采取了这人世间残酷的折磨,去报复他的对头,而且这种折磨居然伴随他度过了后半生,这个故事是多么的悲壮和凄惨?我们古代化碟的梁祝,或许能和他们比一下谁悲壮,但是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他们的凄惨?如果故事能够重编的话,失去凯莉以后的希刺,把完成了他为出人头地而出走的举动继续下去,再把这种执著和偏执的爱,脱离这个情感的怪圈中,那么,我想问:这样的希刺,在这个世间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或许这个问题的答案,能够给我们读书的启示。

这则读书笔记名字应该是更长的:百合花在经历过盛夏、过深秋和寒冬后,终于在春天又开了。

【篇六:《感恩的心》读后感】

《感恩的心》这本书里说: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经历了很多磨难,每次的失败,母亲陪着我们难过,每一次的成功母亲陪着我们开心,有一首歌唱的好: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是啊,世界上对自己好的就是亲人了,所以我要感谢我的妈妈。

记得我小时候,经常生病,妈妈经常半夜起来带我去看医生,有一题天晚上,天气很冷,我又发烧了,爸爸不在家,妈妈这啊背着我去看医生,风呼呼的刮着,雨轻轻的下着,路上,妈妈一步又一步艰难的走着,已经走了几四米了,我倔强的要从妈妈背上下来,可妈妈始终都不肯,就这样,我在妈妈背上,手拿着伞,妈妈硬是让后我把散往里安,到了医院,我身上是干的,可妈妈身上却是湿漉漉的,夜静静的,医院里也是静悄悄的,鞍马们拉着我在医院挂号,走到了小儿科,医生还在值班,看着我们来了,便急忙让我们坐下,问了问情况,便给我们开了要但,妈妈又去令了药,给了护士阿姨,过了一会,药陪出来了,为我打上了针,妈妈又陪着我直到我打完针回到家后,她才去睡了一会,看着妈妈疲劳的样子,我是心,既温暖又感到愧疚。

妈妈,给了我无私的爱,给了我们生命,没有她就没有我,她用她全部的心血培养我,照顾我,如今,我上初中了,有了一定的自立能力,也能帮妈妈做些家务,让她也多休息一会,少疲劳一会,看着每天上学放学接我的妈妈,我真有种说不出的感受,我多么希望自己能一夜长大,帮助她做些家务,每当我这么跟同说话的时候,她总是微微一笑,我知道,妈妈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我能考好,能好好学习,将来考个好大学,我会实现她这个愿望的!

走入学校的大门,开始了新的知识的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些难题。比如,我们学校英语考试,我本以为能够考好的,可是却因为我的粗心大意,只得了91分,当我垂头丧气地回家的时候,父母没有批评我,也没有安慰我,只是对我说:“没关系,下次好好考就行了。”但是说这句话时的语气是沉重的。于是我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取得好成绩,为父母争口气,果然,第二次考试我就得了高分。我好想说:感谢父母给了我学习的帮助!当我放学回来,打开电视,吃着零食,享受着青春的美好。仔细一想,这一切不都是父母赐给我的吗?这是,妈妈在做饭,爸爸在洗菜。父母现在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了我吗?我真想说:感谢父母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

记得有一首歌中唱到“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是啊,父母对我来说是最大的恩人,要是没有他们,怎么能有我这样性格开朗的阳光男孩呢?所以我要说:感谢父母!

感恩,其实是无处不在的。我站在这里的理由是什么?就是感恩。感谢老师同学的支持爱戴,感谢学校给予的机会,感谢母亲的培养,感谢我自己的付出。因为感谢着这些,我今天便站在这里了。

宗教是最崇尚感恩的。他们感谢天神,感谢主。当然,我们感谢的,远比他们要多很多。

感谢父母,他们给予你生命,抚养你成人;感谢老师,他们教给你知识,引领你做“大写的人”;感谢朋友,他们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温暖;感谢对手,他们令你不断进取、努力。

感谢太阳,它让你获得温暖;感谢江河,它让你拥有清水;感谢大地,它让你有生存空间。

感恩,是一种心态,一种品质,一种艺术。

感恩是乐观。感谢困难,感谢挫折,不是乐观么?感谢对手,感谢敌人,不是乐观么?对于我们不甚喜欢的一些人和事物,尽量想到它的正面,想到它对我们的利处,从而去感谢它,不是乐观么?所以,感恩,是一种乐观的心态。

感恩是礼貌。有人帮助了我们,我们随口说声“谢谢”,可能会给对方心里带来一股暖流。有人为我们付出了许多,我们感谢他,他可能会更加多的帮我们。怀着感恩的心,是有礼貌,是知恩图报。所以,感恩,是一种有礼貌的品质。

感恩是画笔。学会感恩,生活将变得无比精彩。感恩描绘着生活,将生活中大块的写意,挥洒得酣畅淋漓;将生活中清淡的山水,点缀得清秀飘逸;将生活中细致的工笔,描绘得细腻精美。所以,感恩,是一种多样的艺术。常说:“三有三为。”

有人说,忘记感恩是人的天性。当我们偶然来到这个世界上,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开始享受前人带给我们物质和精神上的一切成果了。这就提醒着我们每一个人,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会更加感激和怀想那些有恩于我们却不言回报的每一个人。正是因为他们的存,我们才有了今天的幸福和喜悦。常怀感恩之心,便会以给予别人更多的帮助和鼓励为最大的快乐,便能对落难或者绝处求生的人们爱心融融地伸出援助之手,而且不求回报。常怀感恩之心,对别人对环境就会少一分挑剔,而多一分欣赏。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学会珍惜你的幸福,学会感谢你身边的一切,因为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天长地久……

感恩,是我们生活中永恒的话题。学会感恩,学会热爱生活。我们将会感受到更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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